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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高温预警信号发布规定 为贯彻实施广州市人民政府对《关于在广州市发布高温预警信号的请示》(穗气[2003]64
号)的批复精神,做好广州市高温预警信号的发布工作,制定本规定。 一、
高温预警信号的含义及主要防御措施 图标: 颜色:
红色。 含义:预计本市气温将达到或超过35℃。 防御措施: 1、注意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各有关单位应重点安排好各类在生产第一线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可合理调配工作时间,错开每天的高温时间。 2、做好对动物养殖行业的抗温降暑工作。持续高温会对畜、禽、水产等动物养殖行业造成损害,各相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做好防范工作。 3、做好农业生产的防高温工作。 4、有关部门应做好用电、用水的调度工作,保障生产和生活用水、用电。 5、户外工作或活动时,应多喝水,并避免过度劳累。感觉身体不适时,应尽快到阴凉处休息。 6、避免长时间在阳光下曝晒,以防紫外线灼伤。宜穿松身衣服以及打太阳伞或配戴适当帽子和能过滤紫外线的太阳眼镜。 7、室外游泳或在户外游玩时,宜涂抹合适的防晒油。 二、高温预警信号的发布 (一)本规定中的高温是指气温达到或超过35℃的温度。 (二)预警责任区:广州市市属各区(越秀区、东山区、海珠区、荔湾区、芳村区、天河区、黄埔区、白云区、开发区)。 (三)高温预警信号的发布 1、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原则: 预计未来12小时内本市将出现高温(≥35℃)天气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 2、高温预警信号解除原则: 凡发布过“高温预警信号”后,12小时内气温达不到高温标准,且预计未来12小时内,不再符合发布高温信号条件,则需发布“高温预警信号解除通知”。 3、高温预警信号实施报告原则。 “高温预警信号”的发布和解除,由值班预报员决定,并向值班台长报告。 4、高温预警信号发布和解除内容 预警信号发布和解除内容包括:流水号、发布单位、发布日期、时间、气温实况和变化趋势、预警信号发布和解除名称、防御指引、预报员签名等。 (四)高温预警信号的报送及传播媒体传送规定 1、决定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后,值班员应及时报送市政府、市三防总指挥部、广东电视台、广州电视台、广东电台、广州电台(采用统一图文格式传真发送),在传真预警信号之前用电话通知上述接受单位,接受单位收到传真后应立即电话回复进行确认。 2、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后,应在市气象警报网、广州气象台网站、省气象局内部网络等进行广播或发布。 三、发布高温预警信号的说明 值班预报员应在预报广州市高温出现前的当天北京时06时至08时内发出高温预警信号。 在特殊情况下,如未能及时发出广州市高温预警信号,可在当天广州市高温出现前或高温持续的任何时候发布广州市高温预警信号。 四、高温预警信号解除的说明 如已发布广州市高温预警信号,原则上在当天北京时17时左右广州市气温已达不到高温发布标准时解除;若值班预报员预报未来12小时内广州市达不到高温标准,可在当天任何时候解除已发布的广州市高温预警信号。
附1:(常用稿)发布广州市高温预警信号的通知
流水号:_______ 预计今天白天广州市区最高气温可达
摄氏度,从现在起,广州市区高温预警信号生效,请注意做好防御高温的工作,并密切留意我台发布的高温信号的最新情况。 【防御指引】(应做好如下工作) 1.注意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各有关单位应重点安排好各类在生产第一线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可合理调配工作时间,错开每天的高温时间。 2.做好对动物养殖行业的抗温降暑工作。持续高温会对畜、禽、水产等动物养殖行业造成损害,各相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做好防范工作。 3.做好农业生产的防高温工作。 4.有关部门应做好用电、用水的调度工作,保障生产和生活用水、用电。 5.户外工作或活动时,应多喝水,并避免过度劳累。感觉身体不适时,应尽快到阴凉处休息。 6.避免长时间在阳光下曝晒,以防紫外线灼伤。宜穿松身衣服以及打太阳伞或配戴适当帽子和能过滤紫外线的太阳眼镜。 7.室外游泳或在户外游玩时,宜涂抹合适的防晒油。 附2:(解除稿)广州市高温预警信号解除通知
流水号:_______ 目前,广州市区的气温为
摄氏度(低于35℃),预计未来12小时内广州市区达不到高温预警信号的发布条件,从现在起广州市区高温预警信号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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